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及各类来华专家工作的机构,同时也是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外国专家局成立于 1954 年。它的前身是政务院专家工作办公室和政务院专家事务管理局。 30 多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机构的调整,外国专家局的职责和机构也曾有过变化。在 1988 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并作为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由国务院办公厅归口管理。新组建的国家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华侨和港澳台专家工作的国家局,综合管理引进国外人才和有关的工商企业为引进国外智力和来华专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引进国外智力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类来华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引进国外智力的外事归口和有关的工商企业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国外管理工作。
国务院授权国家外专局对外与各国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建立和发展人才交流合作关系,签定有关协议;对内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有关单位的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家一级国外人才资源总库;组织国外人才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 其主要职责是:
1 、 研究拟定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来华专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2 、 负责编制全国引进国外智力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审定聘请各类来华专家及工商企业派人出国实习培训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国各类来华专家和工商企业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综合统计工作。
3 、 负责管理国家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和外国文教专家经费。
4 、 组织实施引进人才项目计划;负责工商企业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批、出国前的培训、派遣及国外管理工作。
5 、 为引进国外智力开辟渠道、负责与外国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交流和合作关系,签订有关协议;指导、协调有关引进国外智力的对外联络工作。
6 、 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对引进国外智力和专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指导。
7 、 负责管理国家一级的国外人才资源总库;组织国外人才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
8 、 负责管理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和对来华专家的奖励工作;编印有关刊物;组织安排有关重大节日活动。
9 、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来华专家的人身、财物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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